您好,欢迎访问德瑞集团官网

客户服务电话

0871-68390836 021-58666686

动产权利担保登记 助力企业融资发展

发布时间:2022-03-16 10:19:06浏览次数:

动产权利担保登记 助力企业融资发展



解读《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汪宏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国发【2020】18号,以下简称《决定》),2021年12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1】第7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于2022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发布的背景



  随着经济的发展,动产担保和权利担保越来越多出现在融资领域,成为债权担保的重要方式之一。为进一步规范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提高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2020年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决定》。《决定》规范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保护担保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市场需求,在《办法》中进一步明确了动产和权利统一登记范围、登记机构及职责、细化登记内容、优化登记和查询操作流程。



  《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拓展了统一登记系统的登记范围。将《决定》中企业融资常用的典型的动产和权利担保业务,以及不属于《决定》排除项之外的其他动产和权利担保业务,都纳入统一登记系统的登记范围。具体包括:生成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应收账款质押;存款单、仓单、提单质押;融资租赁;保理;所有权保留等可以登记的动产和权利担保。同时,《办法》明确机动车抵押、船舶抵押、航空器抵押,债券质押、基金份额质押、股权质押,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质押、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付款请求权不属于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范围的担保类型。



  明确登记机构职责与担保权人的登记义务。《办法》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是动产和权利担保的登记机构,不开展事前审批性登记。不对登记内容进行实质审查;登记注销、登记期限届满或登记撤销后,征信中心应当对登记记录进行电子化离线保存,保存期限为15年。由担保权人负责通过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以下简称“统一公示系统”)办理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



  删除了展期登记时间限制。《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规定登记期限届满90日内可以申请展期,《办法》将该时间限制取消,明确在登记期限届满前,担保权人均可以申请展期,且担保权人可以多次展期,每次展期期限最短1个月,最长不超过30年。



  明确了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的具体内容。登记内容包括担保权人和担保人的基本信息、担保财产的描述、登记期限。担保权人可以与担保人约定将主债权金融、担保范围、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担保财产等项目作为登记内容。对担保财产进行概括性描述的,应当能够合理识别担保财产。最高额担保应登记最高债权额。



  明确了动产和权利担保的异议登记程序。担保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登记内容错误的,可以要求担保权人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担保权人不同意变更或注销的,担保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办理异议登记,担保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自异议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7日内通知担保权人。担保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30日内,未就争议起诉或提请仲裁并在统一登记系统提交案件受理通知的,征信中心撤销异议登记。



  《办法》登记和查询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网址:/www.zhongdengwang.org.cn以下简称统一登记系统)为社会公众提供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和查询服务。



  登录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注册为统一登记系统的常用户或携带资料到人民银行现场服务点验证身份(用户审核)。由创建操作员进行登记、查询操作。



  办理登记时,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担保权人或担保人名称填写错误,担保财产描述不能够合理识别担保财产等情形导致不能正确公示担保权利的,其法律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均可以在注册为统一登记系统的用户后,查询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信息。担保人未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查询人以担保人的法定注册名称进行查询;担保人自然人的,查询人以担保人的身份证件号码进行查询。



  《办法》发布的成效



  日前,在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的指导下,昆山农商银行积极创新信贷产品,拓宽企业融资抵质押品范围,为企业提供优质信贷支持,借助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成功为辖内某电子企业成功办理昆山市首单排污权抵押贷款业务,金额4100万元。此次贷款的成功落地也意味着金融活水通过创新金融产品,盘活企业环保资产,让减污降碳工作“上心”的企业获得更多绿色信贷支持。近日,昆山农商银行借助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又成功为农户养殖的12000只大闸蟹办理动产融资登记,通过创新大闸蟹质押贷款的方式,切实帮助农民破解活体资产“抵押难”的困境,助推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据了解,该笔业务也是昆山市借助该系统办理的首笔“生物活体”抵押贷款。



  下一步,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将继续贯彻国务院关于动产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工作的总体部署,做好动产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工作宣传,指导金融机构开发创新型动产融资信贷产品,提高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效率,优化银商环境,推动全市动产融资工作取得新成效。